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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簡易判決處刑書,該如何處理?

  • Writer: Neet Cure
    Neet Cure
  • Jan 9, 2024
  • 2 min read

Updated: Jan 11, 2024



收到簡易判決處刑出怎麼辦

Q: 黃律師,我之前車禍被撞,現在收到檢察官的簡易判決處刑書,我還可以向加害人請求賠償嗎?我該如何處理呢?


壹、什麼是簡易判決?何種情形可以為簡易判決?


一、 哪種情形法院可以為簡易判決?


(一) 檢察官為簡易判決處刑聲請:刑事訴訟法第451條規定,檢察官審酌案件情節,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者,應即以書面為簡易判決處刑之依聲請,此聲請與起訴具有同一效力;或被告於偵查中自白,也可以請求檢察官為簡易判決處刑之聲請。


(二) 法院收到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之案件,原則應立即處分,也就是法院原則不會開庭,即會作成簡易判決。除非法院認為有刑事訴訟法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各款情事才會適用通常程序審判之:

1、被告所犯之罪不合第449條所定得以簡易判決處刑之案件者。

2、法院認定之犯罪事實顯然與檢察官據以求處罪刑之事實不符,或於審判中發現其他裁判上一罪之犯罪事實,足認檢察官之求刑顯不適當者。

3、法院於審理後,認應為無罪、免訴、不受理或管轄錯誤判決之諭知者。

4、檢察官之請求顯有不當或顯失公平者。


(三) 另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規定,第一審法院依被告在偵查中之自白或其他現存之證據,已足認定其犯罪者,得因檢察官之聲請,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但有必要時,應於處刑前訊問被告。前項案件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經被告自白犯罪,法院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者,得不經通常審判程序,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二、被告對於簡易判決不服可以救濟嗎?


(一) 被告若對於簡易判決不服,得上訴於管轄之第二審地方法院合議庭。但法院若是依被告已表示願受科刑範圍或求刑範圍內科刑者,被告則不得再為上訴。

(二) 簡易判決多數是被告已在偵查中或審判中自白,若被告針對簡易判決提起上訴,上訴程序依通常程序審理,對被告而言未必有利,故上訴前要審慎考慮。


三、被害人收到檢察官簡易判決處刑聲請書該如何處理?

一、 如前面所說明,法院收到檢察官簡易判決處刑聲請書原則不會開庭,會立即為簡易判決,實務上通常一兩周左右。倘被害人還沒有與被告達成和解,應於收到簡易判決處刑聲請書時盡速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否則,一旦法院作出簡易判決,被害人則不能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起訴,而需另案提起民事訴訟求償或者於刑事案件上訴二審時才能再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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